發布時間:2020-08-27 點擊數:234
1.查抄施工作業、指揮、技術人員到位情況及其分工能否明確,吊裝環境(天氣、風力等情況)能否符合要求。
2.查抄設備或構件的儀表接口、緊張法蘭等能否已舉行保護,吊裝索具與設備或構件的鋒利處應避開或舉行辦理。
3.設備吊點、鋼絲繩接一 級處結合穩固并經確認,有協助小型吊車的應合理布置吊點。
4.督促施工方在吊裝前對安全狀況舉行自檢、復檢并會同施工方舉行聯合查抄,各查抄人員應簽字確認,在各吊裝職能人員安全查抄確認后方可試吊。
5.試吊中應仔細查抄確認設備構件的均衡、索具結合穩固、小型吊車負荷情況,設備或構件的吊耳情況,索具、小型吊車、負荷、地基變化及吊耳與設備或構件的本體情況。在試吊各項條件經確認具備吊裝后方可正式吊裝。
6.設備吊裝過程中,管理、指揮、作業各類人員應死守各自職責,緊密合營,安全管理工程師應實施全過程旁站管理。
7.牽涉到2臺或多臺小型吊車聯合作業時,主吊小型吊車起升和溜尾速度應督促施工方設專人指揮妥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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